科员举报信访局长被判敲诈入狱4年 科员举报局长后被判敲诈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4-11-25科员举报信访局长被判敲诈入狱4年,科员举报局长后被判敲诈
四川省南充市信访局原副主任科员王荣华,因为“参与”举报局长,被判“敲诈勒索”入狱4年。王荣华出狱后,提起申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改判其无罪。
2024年11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王荣华的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驳回了他的申诉。
外派工作期间补助标准降低
2010年3月31日,王荣华时任南充市信访局副主任科员,被派往成都上挂省信访局,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按财政规定,王荣华的补贴上限为每天230元。
2011年春节前夕,时任信访局局长的廖先民主持局长办公会,认为驻成都人员过多,决定原上挂人员刘某继续上挂,王荣华返回南充市信访局上班。
王荣华向顶端新闻记者介绍,分管领导在通知他时未提及待遇的具体变化,“只说一年少四五千块钱”。
2011年4月,廖先民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王荣华因仍在省信访局上挂,议定按每天26元的补助标准报销。
王荣华称,自己发现补助报销标准有变更,但迫于经济压力,领取了部分报销。
结束省信访局工作后,王荣华向有关部门反映,单位降低他出差报销标准问题。工作期间,王荣华被他人打伤,也因此向单位申请认定公伤和公伤补助。
2014年10月15日,廖先民邀请多部门工作人员商议,认为王荣华受伤不属于公伤。但考虑到单位稳定,南充市信访局仍出具材料,同意认定他为因公负伤,配合王荣华的评残申请。
四川省民政厅不予评定王荣华的伤残等级。2015年5月10日,南充市信访局依据民政部门的审核,补助王荣华48060元出差费。廖先民在结算单上批注称,经双方平等协商,此为终结解决方案,王荣华承诺不再因此主张诉求。王荣华在结算单上签字。
王荣华对顶端新闻记者称,自己签字只是确认领取了部分费用,并未承诺不再主张诉求。2016年1月20日,他还致信市委政法委书记反映自己的诉求。
举报与借款
王荣华回忆称,2018年2月,南充市信访局员工彭劲松向市纪委举报单位内部问题。
王荣华称,彭劲松是单位的出纳,掌握着职工的报销凭证,邀请他一起举报。在彭劲松的证言中,王荣华得知他的举报行为后,要求一起举报。顶端新闻记者致电彭劲松,未收到回应。
2018年4月初,王荣华二人一起到四川省纪委,举报南充市信访局领导干部。王荣华称,4月18日晚,他和彭劲松发现同事在修改报账发票,担心主要证据遗失,二人连夜前往北京举报,并通过微博发布举报信息。
为避免遭截访,王荣华向中纪委递交材料后,才透露自己的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