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重点项目投资2亿烂尾 驻马店重点项目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4-05-20河南驻马店重点项目投资2亿烂尾,驻马店重点项目
电力供应是企业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没有企业愿意到基础设施都得不到保证的产业园区落户。但是不久前,一家民营企业反映,2012年,他们被河南驻马店驿城区招商引资到当地,投资2亿元建设一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可是多年来却一直无法开展正常生产,原因就是当初招商引资时正式承诺并列入合同的用电需求得不到保障。
在驻马店市驿城区的一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记者看到,产业园里没有一丝生产的景象。厂房里空空荡荡,只在角落摆放着一两条生产线,设备看上去也停用了很久。距离恒丰公司来这里投资已经有10年的时间过去了,这几百亩土地几乎荒废了,不少地方还种上了麦子。
据了解,这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曾被列为河南省的重点工业项目,当时立下的目标是要成为中原地区最大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那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这还要从10年前的一场招商说起。
2012年,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与恒丰公司签订协议,由恒丰公司建设产业园项目,总投资20亿元,分三期进行,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铸造和旧机动车拆解项目,一期占地500亩,计划2012年开工,3年内全部建成投产。在和区政府签订的招商合同中,双方约定由甲方也就是驿城区政府负责项目土地拆迁以及“五通一平”,保证乙方用电负荷和水、天然气的用量,其中用电负荷是李保良格外关心的。
驻马店恒丰车轮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 李保良:当时考虑我们的生产工艺对用电量有那么大负荷,锻造、制造,还有一些熔炼炉,没有大功率形成不了上游产业链。
根据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项目设计年产50万吨车轮材料、600万套型钢无内胎汽车车轮等,预期用电负荷约201兆瓦。当时驻马店地区已有公用变电站容量,无法满足产业园这么大的用电需求。
要满足产业园未来201兆瓦的用电负荷,当地必须要新修建一座220千伏的变电站。2013年8月,企业完成首期厂房建设,但是这个时候变电站却还没有启动。根据招商合约,保证产业园的“五通一平”是驿城区政府的责任。驿城区政府在一份情况说明中说,经市、区政府协调市电力部门,并征得恒丰公司同意后,在园区内计划新建220千伏变电站,由驻马店供电公司下属的产业单位华宇电力公司承担变电站建设费用并负责施工,变电站建成后由驻马店供电公司回购。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委书记 冯磊:电力企业内部怎么进行分工或者由谁来建,交给哪个部门来建,这我不太清楚。在我们看来,就是交给了电力企业。
区委区政府说将建变电站任务交给了电力企业。2013年9月,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的下属企业华宇电力开始修建变电站。但2014年9月,变电站几乎建设到最后一步时,工程却停工了。就要完工的变电站为什么突然停工?华宇电力说,他们已投入2100多万元,他们只是作为代建方,一直在垫资修建。
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模成:我们是没有办法才投这个变电站,也是为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我们代建这个项目。代驿城区跟恒丰车轮厂建的这个项目,这不是我们投的,跟电业局没关。
区政府说变电站的任务交给了供电公司,而供电公司却说他们只是代建。究竟谁是建设主体,双方各执一词。
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 张攀:全市重点项目,如果前期规划早或者跟我们通知得早,我们在做项目的时候就能好一点,不管是几通一平,前期都可以实施纳入规划。
根据我国电力法的规定,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而这个变电站并不在地方电网的规划中,也没有获得建设工程必须的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据华宇电力公司负责人介绍,由于时间紧迫,都是市区领导口头推进的。
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模成:建设合法合规的问题,当时特殊时期招商引资,政府为了招一个项目也不容易,政府担保了,叫你干啥,这十年前的事叫你干啥,地方必须强力推进,这是政府主导。
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运营部主任 王永松:立项方面的东西,目前我没有见到。
仓促之中,这个变电站在没有立项、没有正式明确建设主体的情况下开始了建设。那么工程为什么又突然停建了呢?据了解,停工前,国家能源局准备对包括河南驻马店等地在内的多个城市的在建电力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胡玉振:我感觉这个检查就有问题了,没有手续就开工建设,这是有问题的,一定会检查出来问题。
记者调查中发现,这个变电站项目除了未批先建以外,土地也存在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变电站要建在划拨用地上。据了解,因为时间仓促,当地没有能够提供合适的划拨土地,变电站经恒丰公司同意只能建在了恒丰产业园所属的土地上,占地约18亩。将变电站投资建设在企业所属的用地上,国网河南省公司认为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河南省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安宁:因为这一个投资投到别人家的院子里边了,而且无法把土地手续扶正,他们要追究责任的。
在采访中,驿城区委区政府认为,现在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双方只是约定了政府要满足企业的用电负荷,但对如何解决后续建设变电站所需的规划、土地等法律要件缺乏充分的考虑,同时对项目前景以及企业是否有能力长期持续投入等没有严格论证,为合同的履约埋下了隐患。
在这个项目缺乏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合同的履约后来越来越困难。2014年,恒丰公司在取得工业园的土地证后,由于资金流动的需要,对土地进行了抵押贷款,这样一来,变电站所占土地所有权无法进行分割。2016年,为了推进变电站的建设,几方约定解除土地贷款的抵押,将变电站的近18亩土地分割出来后,经政府划拨给供电公司继续修建变电站。
而为了解押,恒丰公司需要提供一笔过桥资金给抵押贷款的银行,待土地分割手续办完后,银行再继续发放贷款。这时候,恒丰公司由于长期没有正式生产,无力拿出2800万元资金周转,请区政府协调一笔过桥资金,因为按照招商合同约定,保障工业园用电始终是区政府的责任。
河南省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安宁:过桥资金2800万,他自己拿不起,你让政府协调过桥资金,政府又为了免于担风险,几经努力,最后这个事没有做成。
说是为了免担风险,区政府没有帮助协调下过桥资金,但是,也没有履行确保恒丰公司用电负荷的约定。当地给产业园提供的一直是建设厂房时的临时用电,220千伏变电站没有如期建成,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当地政府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