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严打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4-01-02湖南严打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近日,耒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消防大队、淝田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在淝田镇红旗村一处荒地,公开集中销毁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半成品800余件及原材料2。5吨。
为确保此次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耒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提前对销毁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踏勘,制定周密的销毁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有序进行。销毁前,民警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对现场进行清场;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措施,有序分工将待销毁的烟花爆竹产品卸车、拆散;民警对登记台账和实物进行逐一清点核对。销毁结束后,民警与消防员、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妥善清理,确保销毁现场不遗留任何安全隐患。
株洲市
株洲市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春节,株洲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全链条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一
12月11日,接群众举报,芦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白关镇石湾村村民龚某某住所处查获烟花制品“狗尾草”成品16箱,药引24捆,原材料小木棍30捆。经调查,龚某某所生产的“狗尾草”半成品由尹某某送货、收货。尹某某先后共将60余件烟花半成品分批次发包给3户村民为其代加工。目前,尹某某被公安机关立案并已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12月18日,芦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一辆五菱面包车正在卸货非法运输的烟花产品,现场控制了嫌疑人朱某某。经查,朱某某通过改装的五菱面包车,非法运输到市内多家店铺售卖,累计涉案金额50余万元。通过深挖,对金额较大的“下线”万某某(非法销售涉案金额33万余元)、罗某(非法销售涉案金额4。7万余元)、刘某某(非法销售涉案金额3。3万余元)等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刑衔接”。目前,罗某、刘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万某某、朱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例三
12月21日晚,醴陵市东富镇政府联合交通、公安和交警等部门单位执法人员,在森冲村、枧头洲村设卡,重点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排查,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排查车辆244辆。相关非法运输案件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12月24日晚,芦淞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沿江路七一路段查获三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两辆私家车,一辆面包车),现场缴获加特林24箱,“水母”烟花8箱,其它小玩具类烟花4箱。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用专用危爆车辆将查获的烟花爆竹制品进行安全转移,并将案件移交公安进一步深挖根源。
案例五
12月25日,根据举报线索,天元区应急管理局联合三门镇政府对三门镇某商店进行现场核查,现场发现门店旁库房存放有烟花爆竹(组合烟花9箱、闪光雷10箱、鞭炮32箱)。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
12月8日,黄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57箱烟花爆竹途经武深高速炎陵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案例七
12月12日,刘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30箱鞭炮途经炎陵西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案例八
12月18日,肖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各类烟花爆竹共计69箱至炎陵县挪货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湘潭市
查获一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 收缴各类烟花爆竹千余件
12月22日,雨湖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鹤岭镇立新村某处一民房内非法存有大量的烟花爆竹。接报后,雨湖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鹤岭镇政府等部门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
经查证,王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储存点毗邻鹤岭镇主要道路,且周边有大量民宅,1600余件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的空间里,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执法人员已依法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采取措施。雨湖区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该案件。
“我不知道这里有这么多烟花,幸好你们把它运走了,不然爆炸了怎么办?”附近的村民心有余悸。执法人员疏散了现场围观人员,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围观群众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倡导广大群众遵守禁燃规定,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