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主任的敛财“空中楼阁” 苟学君接受审查调查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3-09-15拆迁审核当生意 明码实价搞“创收”
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苟学君又与虎某、白某某相互配合,通过帮助他人虚增房屋面积捞取好处。2012年,赖某等人为获取更大面积拆迁安置还房,通过亲属找到白某某“帮忙”。为做成这单“生意”,白某某找到虎某。虎某以“白某某亲戚有套房子,已被勘丈锁定,但是现在他觉得面积有点小,愿意拿点钱增加面积”为由找到苟学君。苟学君明知有假,还是爽快点头同意了。
白某某“接单”,虎某“跑腿”,苟学君“点头”,三人再次“合作”成功,共计收受现金22万元,苟学君分得8万元,虎某、白某某各分得7万元。
2012年11月,第一笔房屋拆迁补偿资金顺利发放到账,在短暂的惶恐和不安后,苟学君彻底放飞自我,当起“阔佬”,吃饭喝茶抢着买单,高档消费一掷千金。一笔又一笔过渡费到了银行卡上,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他完全忘记了自我,手中权力完全沦为他捞钱的工具。
沆瀣一气出“妙招” 凭空生出五层楼
2012年12月,江南二环路拆迁即将结束,白某某想利用最后机会再捞一把,他找到虎某,让虎某找苟学君通气。担心事情败露,此时的苟学君心虚了、害怕了,想收手了。他试着劝阻两人,但白某某、虎某态度坚决。被人拿住“把柄”,苟学君只得再次利用自己的职权,与两人“沆瀣一气”骗取国家征拆补偿。苟学君同意后,白某某、虎某经过精心策划,在巴州区登山嘴路凭空编造出一幢五层高楼。
“编造的拆迁房屋地址属国有土地,需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进行谈判,我就在指挥部拿出一本真的房产证交给虎某和白某某,让他们到外地办了5套假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为了以假乱真,苟学君帮两人出谋划策,凭空造出“五层楼”。
因担心事情暴露,原本计划给自己的一楼,苟学君选择了放弃,没有纳入谈判补偿程序。虎某、白某某却利用这座没有底楼的“空中楼阁”,骗取征迁补偿金149。74万元、安置还房228。77平方米。
此时,早已沉醉于“富豪”安逸生活的苟学君,哪里还记得组织的信任和重托,记得自己身上的职责,记得一个共产党员的底线!完全将棚户区改造当成了自己创收的“生意”,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累计骗取拆迁补偿金702。09万元,安置还房7套718。37平方米(未实际交付),个人分得419。46万元;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20万元。最终,苟学君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白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虎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