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平均被家暴35次才会报警 平均家暴35次才报警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3-08-11很多经历家庭暴力的人,
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虐待
27岁的张琦,在过去一年里多次遭到前夫对她的暴力行为,先是辱骂、推搡,再到暴力殴打。两人离婚后,前夫还不止一次求原谅,张琦有过动摇,直到有一次两人逛街时,前夫再次将她推倒在地,并动手打了她。
张琦将被打的遭遇告诉父母,表示想报警。她得到的却是父母的否定——不想将事情闹大。她鼓足勇气去报警,民警认为这属于伴侣闹矛盾,并未出具告诫书,但当面批评、教育了前夫。至此,两人才彻底分开。
在对家暴的认定中,不仅公权力存在不确定性,处于家暴中的受害者的生活环境、父母的观念、周围人的意识,也会影响他们的判断。对于家暴行为的认定,一部分家暴受害者甚至需要反复从外界获得确认。
“这样的经历到底算不算家暴?”这是在家暴求助小程序的后台,询问最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中的解释,明确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大多数经历家庭暴力折磨的人,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虐待。调查显示,面对家暴,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
一直以来,公权力如何介入家庭关系,存在很多说法。有人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因家庭作为公民的私人空间,传统观念认为公权力一般不便过多干预;也有人认为,公权力的过多介入,有可能激化夫妻矛盾。
王卓盈在协助解决家暴个案的过程中,常常会发现民警不愿开告诫书,法院不愿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些律师对当事人(受暴者)所处的多重困境是漠视的,也很难理解当事人常常表现出来的纠结、摇摆和退缩。
李莹在采访中表示,她会送法官《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希望他们能看到身处男权压制下的女性的真实处境;也会送上野千鹤子的《始于极限》《快乐上等》给律师朋友和心理咨询师,因为只有建立更加开放的性别观念,他们才能在受害者找上门时,提供所需要的支持。
任何法律制度的推广与应用,都伴随着学习、理解、适用的过程。《反家庭暴力法》刚实施时,李莹和她的团队一直致力于对公安、妇联、律师、社工等全国各地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的家庭暴力知识、社会性别观念等。
受害者平均要有7次反复,
才有可能彻底摆脱暴力关系
有网友说,自己的母亲二婚后,被打了20年,他也被打,于是结婚后带着母亲一起生活。不承想母亲又跑回丈夫的家,结果再次被打,闹得全村人都知道了,大家报警,找村干部、找妇女主任,然而最后母亲还是原谅了丈夫,但网友表示自己不会原谅。也有网友表示,曾几何时,自己非常看不起和母亲一样遭受家暴且长时间隐忍的女人,不明白她们为什么没有骨气离开……
在《走到春暖花开:一位女律师办案手记》中,李莹提到了冬梅的故事。2016年,因为遭受丈夫家暴,冬梅抱着3岁的孩子从家里逃了出来,李莹帮助冬梅申请到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帮助她顺利完成诉讼离婚,帮她找到合适的出租房,妇联也帮孩子办理了转学。但没过多久,冬梅又回到前夫身边。
李莹说:“从源众服务中心大量的个案情况来看,大部分遭受家暴的受害者会选择继续留在婚姻里。无论她是撤诉,还是复婚,我们都会尊重本人的真实意愿,理解她的选择。因为我们不是她,她最后的选择,有她的理由。”
为什么家暴受害者难以离开?李莹在自己的书中写到,这与受害者面临的多重困境有关,也与特殊的心理状态有关。在大众认知里,家暴往往被认为是小事,是家丑,家丑不可外扬,这些观念像枷锁一样禁锢了她们的思想;家暴受害者缺乏家人和朋友的支持,又很久没有工作,如果离婚,没法养活自己和孩子;还有人是为了孩子,认为孩子不能没有爸爸——单亲家庭很多时候会受歧视;她们甚至会受到威胁,如果想再婚,施暴者就扬言要杀害其全家。当然,也有公权力介入乏力、支持不足的原因。这些原因往往交织存在,让她们陷入现实的困境里。
美国临床心理学家雷诺尔·沃科在对数百名受家暴女性进行研究后发现,很多经受家暴的妇女会因为习得性无助,变得难以离开施暴者。雷诺尔·沃科将这种特殊的心理与行为模式称为“受虐妇女综合征”。
李莹说:“长期遭受家暴的女性一直处于恐惧、焦虑、无助、认命的精神状态里,内心处于一种瘫痪状态,她们会不自主地强化对方的能力,矮化自己的能力,没有办法客观地认识现实状况。”
另外,长期遭受家暴者还会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李莹解释说:“劫匪与人质在相处的过程中,双方的心理会发生变化,人质会理解劫匪,会认同劫匪,如果劫匪有一些非常温情的行为,人质会很感动,以失去理性的状态对待劫匪。”
研究显示,受害者平均要有7次反复,才有可能彻底摆脱暴力关系。
就像电影《消失的她》中,沈曼对李木子说:“你不要相信一个赌徒会改。”李莹说,同样,施暴者也不会主动停止暴力行为。
反家暴,需要建立多机构联动的社会支持体系
在具体的家暴个案中,如果受害者需要法律支持,王卓盈首先判断家暴受害者是否存在伤情,如果有,先取证——去医院检查,拍伤情照片,将其作为固定证据进行保密式保存。她会告诉受害者先下载网盘,上传照片后设置为私密状态,并设置密码。
2016年后,源众服务中心将服务调整为以法律援助为核心的综合性支持模式,同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支持、生活救助等多方面的支持服务。
“反家暴是一个系统工程,一家机构无法解决家暴受害者的所有问题。”李莹认为,反家暴需要建立一个多机构联动的社会支持体系,这里面涉及派出所、社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医院、学校、民政、专业性社会服务机构等多机构、多部门的支持。而当下,中国反家暴的联动机制并没有有效建立起来,庇护机制也没有被有效激活。
《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表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然而现实情况是,妇联没有行政执法权力,调动各部门的能力很有限。在具体的联动机制中,以什么样的方式联动?谁来牵头?如何配合?结案标准是什么?
目前国内各地区的庇护所大多设立在救助站,可提供10日的庇护,但地点偏僻,也无法提供专业性的服务,入住门槛较高,知晓度非常低。而在美国的庇护所,遭受暴力的女性可以在庇护所居住3—24个月,并得到综合性的庇护,包括法律援助、心理支持、就业培训等。
李莹从2002年开始关注妇女儿童权益,受理了500起与家庭暴力、性骚扰、抚养权有关的案件。作为中国反家暴的见证者与推动者之一,她感受到大众对家暴“零容忍”的社会共识已经形成;在具体的家庭暴力案件办理过程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间大大缩短,现在最快仅需6小时;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数量也明显增多。另外,部分城市成立了妇女和少年儿童权益保障专业化人民法庭,法官的理念、专业性、专业水平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