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允许在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 上海摆摊规定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3-02-22疏导点是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采取入场入室经营的点位。管控点是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利用闲置空间经营的点位。
《指导意见》鼓励在农村地区的公共区域设置疏导点、管控点,组织农村村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各街镇在零售网点暂时供应不足的区域可以设置疏导点、管控点,保障周边居民的日常消费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设摊开放区都允许设置上述三种摊位。上海各区不属于严禁区(区域内不得开展设摊经营活动)的区域分为严控区和控制区,严控区内仅可设置特色点,控制区内才能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
具体而言,严禁区为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通行空间,以及学校、医院、交通枢纽、重大活动场所100米范围内的区域等。严控区为《上海市主要道路(河道)和景观区域范围界定》确定的上海170条主要道路及两侧,“一江一河”等90个主要河道的两岸,60个主要景观区域。控制区为严禁区、严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指导意见》明确,设摊开放区应合理配置环卫、垃圾分类、污水处理、交通、照明、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在享受到配套设施服务的同时,摊位必须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保障人行通行空间,不得擅自占用绿地、城市道路、道路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不得破坏行道树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影响交通设施,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市民集市、分时步行街等搭建临时性设施的,应可拆卸、可移动,定期更新。以外摆位等形式超出门窗经营的设摊经营活动,不得在店外加工食品、乱堆杂物,桌椅、遮阳棚等设施应摆放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