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性侵女儿案”被告获刑12.5年 生父性侵女儿案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2-11-08法院以强 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
据判决书,法院经审理查明,汤小甜的生父系汤某涛,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由汤某涛支付抚养费。在判决书中,法院列举了汤某涛于2009年7月、2011年1月、2011年7月、2013年4月和2013年6月共五起强制猥亵妇女事实,以及2013年6月底一起强 奸事实。
法院认为,汤某涛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的否认,均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汤某涛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但并未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条件。被告人汤某涛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 奸罪;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综合考虑被告人汤某涛作为被害人父亲,罔顾人伦,对亲生女儿实施强 奸行为,并长期、多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且有在被害人未成年期间对被害人多次猥亵的情形,导致被害人长期失眠、精神抑郁,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汤某涛在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对部分强制猥亵行为予以坦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综合被告人汤某涛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11月4日,经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被告人汤某涛犯强 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
11月7日下午,被告人汤某涛的辩护人、河南高禄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展告诉记者,目前他还没收到判决书,也不清楚判决结果,对于法院认定的事实以及后续情况,需要在获取判决书后,与汤某涛本人及其家属确认是否上诉。随后,记者多次致电汤某涛家属,电话均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