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24人判刑 湖南操场埋尸案24人被判刑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2-01-04经查,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
2019年11月26日,湖南省扫黑办和怀化市委通报,该案19名涉案公职人员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12月17日至18日,“操场埋尸案”一审宣判,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被判死刑。12月30日,“操场埋尸案”时任校长黄炳松获刑15年。2020年1月10日,“操场埋尸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1月20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4月3日,“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