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遭性侵阿里女员工已被解雇,案件已交至法院!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12-12自8月事件发酵以来,案件中曾因涉嫌强制猥亵被警方控制的王某文、张某两家亲属曾在网上多次发声,对案件细节及周某最初所写“8000字长文”提出质疑,称周某存在“诬告陷害”。不过,周某仅在8月27日发布律师声明。12月初,原阿里副总裁李永和起诉周某名誉侵权,周某首度接受媒体采访透露自己重度抑郁,对相关案件,表示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处理。
围绕此前为何一直较少发声?如何回应关于自己的诸多质疑?周某书面回复了大河报记者的12个问题。以下为书面采访实录。
记者:此案是最近几年来影响最大的公共事件之一,发酵以来,对你的个人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哪些影响?
周:说句实话,我不太想对外讲这些,因为总会给人一种在卖惨博可怜的感觉。我确实很惨,先是被侵犯,然后是自己和家人被网暴,每天都能接到大量侮辱谩骂的电话和短信,崩溃到多次割腕、跳河自杀,到后来患上严重心理疾病。可是即使如此,我也不想大家从这个角度来关注这件事情。这个案子,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案子,我不想大众把它娱乐化,如果有人关注,我希望大家关注的是女性身体权益和女性劳动者权益遭受侵犯后相关部门的处理及最终的结果。
记者:有消息说,阿里已经将你除名,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公司是以什么方式通知这个结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周:双十一前,我多次向公司追问我的休假安排,公司表示后续会安排,让我等待即可。双十一后,公司短信告知我会有律师联系我处理相关事宜。11月15日和23日律师约我面谈,面谈时没有收到任何纸质的委托书和书面材料,再次向律师及公司领导重申请假诉求及递交请假材料。11月25日我收到公司邮件,宣布与我解除劳动合同,11月28日收到纸质解除劳动合同文件。薪资发放至11月25日,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或赔偿。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说我违反了《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纪律制度》中的“对外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或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或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规定。对此我想说,不管是我私下找领导处理,还是投诉无果在饭堂维权,或是在阿里内网发文章,均是在阿里内部反馈问题,从未对外传播。在事情发酵后,我也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没有“对外发表不当言论”。两个案件当事人,一个被公安机关处以最高行政处罚,一个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起诉,司法机关的处理证明我反馈的问题并非“虚构”的事实。并且,问题之所以发酵,造成了“恶劣影响”,是犯罪者的恶劣行径,是公司相关人员的不作为导致,并不是受害者的过错。再者,事情发酵后,各级高层领导争相出来发文致歉,已明确表示了公司管理层处理事情时存在问题,现如今又甩锅给身为被害者的我,要以此开除我,真是让我觉得心酸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