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虐案宣判 生母获刑3年 女童被虐案宣判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10-14女童被虐案宣判 生母获刑3年,女童被虐案宣判
10月1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抚顺6岁女童遭生母及其男友虐待”一案在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13日下午,澎湃新闻从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陈某威(女童母亲的男朋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被告人刘某彦(女童母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此外,被告人陈某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02767。35元。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至5月,被害女童(时年6岁)在与被告人刘某彦(女童母亲)及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男友)共同生活期间,被告人陈某威使用暴力等手段多次故意伤害被害女童身体,致被害女童一处重伤、十处轻伤,且经鉴定构成多处伤残,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威与被告人刘某彦系同居关系,其在与刘某彦及被害女童共同生活期间,以殴打、体罚、冻饿等方式,长期、频繁对被害女童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其行为亦构成虐待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刘某彦身为被害女童的法定监护人,虽曾带被害女童躲避陈某威施暴,但终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防范,而是放任陈某威伤害、虐待并时而参与其中,其行为亦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法院认为,在共同伤害犯罪中,陈某威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某彦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1年,原告人佟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刘某彦并成婚,2018年12月两人离婚,女儿蕊蕊跟了刘某彦。知情人士透露,2019年11月,刘某彦通过网络认识陈某威,之后确立恋爱关系,刘某彦带着蕊蕊与陈某威同居,三人共同居住在顺城区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