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剖腹产成植物人 女子剖腹产成植物人医院判赔31万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10-13庭审时,一个医院辩称,我院基于医学指征建议女子剖腹产,况且当事女子已经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行为并无过错;另一医院称,女子的整个诊治过程中未存在过错,自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只有三二〇一医院对女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关系,医方的过错行为具有轻微原因力作用。
法院终审认定,女子癫痫持续状态后呈植物状态,属一级伤残,三二〇一医院需要支付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1。7万元。
女子的母亲伤心地说,女儿辗转治疗的这些年,家里东拼西凑的100多万元全部花光,被迫出院回家,现在赔偿的31万元远远不够用。
尽管如此,家人也一直没有放弃治疗的希望,默默陪伴着她。
女人是维系一个家庭必不可少的角色,离开女性的家庭会慢慢散掉。因为医院的失误,女子剖腹产后成了植物人,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可怜的4岁孩子也没有妈妈了。希望责任主体能积极赔偿,缓解这家人的悲痛情绪。
女人生孩子挺过去就是母子平安,挺不过去就是保大或保小,由此看来,生孩子还是找专业的公立生产医院比较靠谱。
医疗纠纷自古有之,但随着立法的完善,医疗纠纷的处理越来越有法可依,而医疗规范也逐渐完善。
所以增强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医疗安全,有效规范安全隐患和医疗纠纷,构建医患和谐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适时引入机会丧失理论用于医疗损害案件的鉴定与审判实践无疑符合各方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