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幼女罪犯死刑 哈尔滨强奸4岁幼女罪犯被执行死刑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9-19强 奸幼女罪犯死刑,哈尔滨强 奸4岁幼女罪犯被执行死刑
2021年9月18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刘维国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8月29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刘维国将一名邻居家4岁幼女骗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某工地西侧一排水沟内,对其实施奸淫。致被害人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被告人刘维国以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 奸罪,犯罪性质恶劣,致幼女身体三处重伤二级,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且刘维国曾有两次强 奸的前科,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从重处罚。
2020年12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刘维国犯强 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强 奸罪判处被告人刘维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刘维国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下一步,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以“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2月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国奸淫幼女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出庭支持公诉。
法庭当庭进行宣判,依法以强 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2月2日,记者来到受害女童妍妍(化名)一家的租住的城中村,住户已是大门紧闭无人居住。受害女童的父亲周先生表示将不再接受媒体采访。
此外,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宣传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被侵害的女童妍妍已经回家康复休养。
8月29日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4岁女童妍妍被邻居刘某国带走后失踪。次日,刘某国把妍妍送回家,家人发现孩子身上有多处伤,裤子上有血迹。经过初步诊断,妍妍下体新近裂伤,背部、臀部、双下肢、面部、手部挫伤。当日,妍妍被送进哈尔滨市儿童医院ICU抢救。
妍妍的奶奶马女士告诉记者,29日晚,孙女妍妍就坐在房间里看动画片。当晚,因为孙女上幼儿园的事,马女士和儿子周先生争吵了几句后,马女士心情不好离开家。据马女士回忆,其外出在附近与邻居聊了大约20分钟,回家后就发现孩子不见了。
第二天早上,“六子”刘某国把妍妍送回来了。“孩子当时满身都是泥,上衣的口子也被撤掉了,脸上也是伤。”马女士说起妍妍被抱回来的情形忍不住哽咽,“我脱下孩子的衣物发现,白色的内裤都变成了黑色,妍妍的下身还都是血,身上还有多处伤痕。”
当日,当日妍妍被送到哈尔滨市儿童医院,住进了重症监护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