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退休获赔46万 50岁女主管被迫退休获赔46万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9-15被迫退休获赔46万,50岁女主管被迫退休获赔46万
17年前,李某经过面试顺利入职一家知名检测公司任验货员。正当壮年的她充满干劲,很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几年后升职任部门副主管、续签劳动合同。
签订两期劳动合同后,李某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李某升职为部门主管,相应的薪水亦水涨船高。
2019年4月,在李某即将年满50周岁之际,公司要求李某配合办理退休手续,李某则认为其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现在尚未达到退休年龄,所以并未配合办理。
但公司依然向李某寄送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称双方的劳动合同将在李某年满50周岁当天自动终止,并要求其在这之前做好工作移交和离职手续。
李某拒绝办理,公司即注销了她的工作账号,致使李某即便前去上班亦无法开展工作。
李某只好回到家中并自行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然而社保局却出具了不予批准退休审批决定书,认为李某未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办理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条件。
李某遂诉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