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一审再次开庭 劳荣枝案一审再开庭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9-092020年12月23日,据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庭审中,南昌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涉四起犯罪事实,分别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及抢劫犯罪。其中在江苏省常州市的犯罪事实为检察机关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阶段发现的原侦查机关未认定的犯罪事实。
起诉书显示,1999年7月2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法、劳二人犯下了第四起案件。劳荣枝以熊案相同的手段绑架了当时35岁的私营业主殷建华。为了让殷建华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从合肥市六安路随机找了个木匠陆中明,将其骗到出租屋杀死并分尸。随后殷建华也被杀害。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
庭审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所涉抢劫、绑架罪的犯罪事实未作过多辩解,但否认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否认检察机关故意杀人的指控。劳荣枝辩解称,“是受法子英胁迫,一直想分手没有分成,害怕他报复我的家人”“当年我21岁,还不满22岁”“一时糊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