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空饷400余万获刑 11年冒领领空饷400余万获刑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8-27法院判决
被告犯职务侵占罪
获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今年5月,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向利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赵某某的辩护人辩称,银行内部的管理存在重大的失误,这也是本案这么长时间未被发现的重要原因,请人民法院在处罚的时候考虑到银行有一定的过错。同时,赵某某的辩护人称,赵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完全弥补了损失,具有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建议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利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赵某某的辩护人辩称银行系统管理疏漏即被害人有过错的问题,赵某某的犯罪行为与银行系统管理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该项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同时,法院认为,赵某某利用其在中国某银行广元分行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管理岗位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400余万元人民币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 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某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产,可酌定从重处罚;赵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赵某某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退赔了全部赃款,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赵某某在审理过程主动预缴了罚金,可酌定从轻处罚。
近日,利州区法院作出判决,赵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