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家11人确诊 河南商丘一家11人确诊最小者2岁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8-17河南一家11人确诊,河南商丘一家11人确诊最小者2岁
8月16日晚,河南省商丘市网信办公布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其中,10人为尹某某的亲属,2人为邻居。尹某为8月13日商丘市确诊的一名产妇,当日5时,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给患者开展核酸检测中发现。至此尹某一家已有11人确诊。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公布12例新冠肺炎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1年第16号)
现将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4:
郭某莹,女,20岁,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在校大学生,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妹妹。
7月30日,自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和母亲(张某)一起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自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他人接触。
7月31日在家中活动没有外出。
8月1日上午11时左右,独自驾车到谷熟镇医院东院区西门中通快递门店取快递(停留约3分钟),与店员杨某某、王某某有接触,取件回家后没有外出。
8月2日,看到商丘确诊病例南某纯的活动轨迹信息和排查近期去过大商新玛特人员的消息后,主动和其母亲(张某)一起自驾车于下午15:30分左右到虞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做核酸检测,采集咽拭子标本后回谷熟镇家中,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外出。
8月3日,未外出。
8月4日,郭某莹和父亲郭某喜一起于早上5点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再次采集咽拭子、鼻拭子核酸标本各两份,随后回到谷熟镇家中隔离未外出。
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5:
郭某甜,女,31岁,现住郑州市中原区金水西路金域世家,系病例3丈夫的姐姐。
6月15日与儿子石某硕,3岁,一同在郑州东站乘坐高铁(车次不详)回到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探亲。
7月31日尹某(病例3)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甜一直共同生活。
8月5日自我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因尹某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郭某甜作为密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
病例6:
张某,女,5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母亲。
7月30日10时左右,随女儿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随女儿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其他人接触。
7月31日居家未外出。
8月1日早上,其丈夫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中午去刘大庄快递点快递柜取快递,未接触工作人员,取快递后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8月2日6时,到刘某超市买菜,6时30分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直接返回家中,没有外出。
8月3日居家,中午到菜地摘菜。
8月4日6时,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返回家中,没有外出。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进行隔离。
病例7:
郭某喜,男,52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父亲。
7月28日10时,到虞城县教育局见谭某营,11时离开教育局到巡视办见王某丰,11时30分离开,返回家中。
7月31日因摔伤在家休息。
8月1日早上在家门口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其妻子(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下午18时郭某宏到其家中协调纠纷。
8月2日6时30分,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7时30分自驾车到春来中学对面修车,未下车,修车人员张某年上车检查,后至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
8月3日居家未外出。
8月4日6时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0时30分开车到巡视办见王某丰,11时返回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隔离。
病例8:
郭某陌,女,6岁,系病例3尹某之女。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9:
郭某帆,男,8岁,系病例3尹某之子。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小姑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