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大涉黑案宣判 湖南衡阳特大涉黑系列案一审宣判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5-30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建宝、粟雪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制造毒品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杨兆群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罗一森、阳运健、朱洪成、张衡、张评、肖建豪犯故意杀人罪或贩卖、制造、运输毒品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罗一森、阳运健限制减刑;被告人陈刚、黄天云、胡克成、倪多华、彭涛犯故意杀人罪或制造毒品等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十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财产刑。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亲友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