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大涉黑案宣判 湖南衡阳特大涉黑系列案一审宣判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5-30湖南特大涉黑案宣判,湖南衡阳特大涉黑系列案一审宣判
28日,湖南省衡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对石峰等57名被告人涉黑系列案进行一审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石峰等4人被判处死刑。
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于2020年12月20日至23日分别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石鼓区人民法院、雁峰区人民法院、蒸湘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57名被告人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43人,非组织成员14人。
法院审理查明,自1993年起,被告人石峰逐步吸纳被告人吴建宝、朱洪成、粟雪峰、罗一森等人为其犯罪集团成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至2000年,以石峰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形成,并发展壮大。该组织骨干成员固定、组织成员众多,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结构严密、规矩严苛。其中,朱洪成、吴建宝、粟雪峰、罗一森等19人系积极参加者(4人已死亡);倪多华等27人系一般参加者。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扩大影响,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制造弹药,非法买卖枪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23起,致数人死伤,并对衡阳市区型煤加工、猪肉供应和消毒碗筷市场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系列案还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等非组织犯罪2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