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1.5亿警虎受审 19年受贿1.5亿内蒙古“警虎”受审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5-28贪1。5亿警虎受审,19年受贿1。5亿内蒙古“警虎”受审
5月27日,63岁的内蒙古“警虎”马明站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他被控19年间受贿1。5785亿余元。马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马明历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2019年12月在任上落马,2020年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马明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系统的政治生态;追求物质享受,既要当官,更要发财,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
此前,内蒙古“政法虎”,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邢云,2019年12月邢云被判死缓,其敛财数额高达4。49亿元。
被控19年间受贿1。5785亿余元
据新华社消息,5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受贿一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9年,被告人马明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和获取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5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马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曾和“大老虎”孙政才共事
马明,1957年10月生,辽宁辽中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员、副总警监。
马明早年曾在吉林省德惠县米沙子公社当知青,从1975年7月至2012年6月,他在吉林省工作了37年。
据检方指控,马明贪腐起点在2000年,敛财首站是在担任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任上,之后从吉林一路敛财至内蒙古,贪腐长达19年。
马明是在2002年3月履新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的,1年多后转任财政厅副厅长(正厅长级),2006年1月任省商务厅厅长,2008年1月任辽源市委书记。
在辽源,马明曾和“大老虎”孙政才共事过。
在马明履新辽源市委书记不久,2009年,时任农业部部长的孙政才空降吉林,成为吉林省委书记(2009年至2012年)。
孙政才履新吉林后不久,2011年5月,马明从辽源到了吉林省政府,并履新省公安厅厅长。2012年1月,马明晋升为吉林省副省长,跻身副部级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