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强奸女企业家案 干部强奸女企业家案二审维持原判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4-22同年4月8日,楚挺征被警方传唤;9日,被刑拘。在警方调查阶段,他涉嫌的罪名是强制猥亵罪。
同年6月24日,郴州市宜章县检察院以楚挺征涉嫌强 奸罪,向宜章县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日,宜章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楚挺征违背杨女士的意愿,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杨女士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 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楚挺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对于杨女士及其代理人提出的“楚挺征在公共场所当众强 奸妇女,应加重处罚。经查,楚挺征系在无人且未开灯的包厢内实施犯罪行为,不符合‘当众’的条件,故本院不予支持。”
因此,宜章县法院一审判决,楚挺征犯强 奸罪,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于杨女士提出的民事赔偿诉求,法院只认可了其中的医药费部分,共计737。46元。
楚挺征随后上诉,他在2020年12月7日所写的《上诉人于一审判决之具体意见》中表示,“(2020年)3月31日晚在帝都海鲜酒楼202包厢内,本人绝对未违背杨当时之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压其身、脱其裤并意图与其发生关系;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运用法律不当,本案属典型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历史必将证明这一错案,必将还原全部事实真相。本人确定完全无罪!”
他表示,自己“绝不放弃、绝不退缩、绝不屈服”。
2021年3月3日,此案二审,由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1年4月20日,郴州市中院一位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此案二审已经宣判,结果为维持一审原判。
同时,郴州一位政府官员亦向经济观察网记者介绍,参加了2020年3月31日饭局的其他公职人员,都已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