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将违法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3-06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2014年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显示,我国1/5的初中学生尝试过烟草制品,6。9%的学生现在使用烟草制品。2019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了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控烟目标。
随着《通知》的落实,青少年控烟工作有所加强,但乞国艳认为电子烟的兴起增加了青少年控烟工作的复杂性。“实践中向未成年人售烟,尤其是销售电子烟等问题突出,许多电子烟企业针对青少年好奇心重的特点,将电子烟包装成潮流产品加以推广。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建立完善青少年控烟长效机制’,确保青少年控烟措施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
她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中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与电子烟;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授、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使用电子烟。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给与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乞国艳表示,国内一些地方已经认识到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重要性,例如《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中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室内外全面禁烟;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这些先进经验值得学习推广,并以法律形式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