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威胁上访人 黑老大威胁上访人详情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2-18黑老大威胁上访人,黑老大威胁上访人详情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广西“黑老大”郑琦的判决书。
2020年10月19日,郑琦团伙涉黑案在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开庭,31名被告人过堂受审。其中,郑琦获刑25年。
今年2月4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敛财超20亿 组织手下聚会、娱乐、吸毒
郑琦,曾用名:郑元良,绰号“郑三”、“三哥”,男,1963年4月2日出生,今年58岁,汉族,高中文化,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文书显示,该案一审判决后,上诉人除了郑琦外,还有:
徐锡勇:北海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武汉(绰号“支书”):合浦县山口镇山口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陈祖贤(绰号“陈三十一”):合浦县山口镇党委原副书记,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梁彦龙(绰号“四哥”):合浦县山口镇原副镇长,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郑琦成立并实际控制北海奇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奇珠公司”),通过运作取得“桂粤边境经济开发区”在山口镇的土地使用权,开始申报建设两广大型批发市场。
郑琦曾用金钱腐蚀梁彦龙、陈祖贤、陈武汉等政府人员及基层组织人员,利用公权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获取便利。
法院认定,该犯罪组织依托奇珠公司等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非法聚敛钱财达人民币20亿元以上!
法院还提到,郑琦等人还购买汽车、快艇等作案工具,提升组织犯罪能力,增强组织威慑力;组织手下成员聚会、娱乐、吸毒等,增强组织管理和控制。
同时,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金,提供赔偿费用,增强组织凝聚力;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
此外,郑琦还对组织重要成员给予资金购买汽车,为跟随其去澳门赌博的成员购买奢侈品,借此笼络人心。
8年前的一场群体性事件
根据文书显示,以郑琦为首的团伙还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013年6月1日,广西北海合浦县沙田镇曾发生了一场群体性事件。据目击者称,有群众在此次冲突中受伤。
《中国经济周刊》在报道这则新闻时提到,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沙田镇部分渔民认为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奇珠集团”为新港综合的母公司)在建设沙田港航道一期工程过程中影响了渔船停放。
报道中还提到,有群众怕接受记者采访之后,当地政府会找他们的麻烦。这使得记者一部分采访不得不在封闭的汽车里进行。
而这次公布的法律文书,也披露了这一事件背后更多的细节。
2011年开始,新港公司开工建设位于合浦县沙田港码头的一期工程。因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违法毁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树林、围堰圈地导致农田毁坏及不准渔船在传统停泊点停泊、避风等原因,沙田镇群众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由于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与该公司产生矛盾。
2013年5月底的一天,郑琦得知沙田镇群众准备大规模组织人员到码头维权,遂组织多人带领奇珠集团员工,同时指使他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超过100人聚集在沙田港码头,有组织地采用聚众造势的手段扰乱社会秩序,使群众产生心理恐惧,不敢到码头聚集。
2013年6月1日,大量群众向政府上访,爆发了“6。1”群体性事件。
为此,郑琦拉拢腐蚀庞学强(时任合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廖锡武(沙田镇党委书记)等政府人员为其提供庇护,利用公权力平息了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