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超量点餐罚一万 北京餐馆诱导超量点餐最高罚一万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2-06诱导超量点餐罚一万,北京餐馆诱导超量点餐最高罚一万
自2月5日起至本月20日,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紧盯“舌尖上的浪费”,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外卖、网络直播平台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提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推进、单位主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
坚持“小切口”立法,法规调整范围聚焦在餐饮服务环节,共23条,不分章节。在倡导小份菜、提供打包服务、设置劝导员等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网络平台不得播出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音视频内容。
个人:有权劝阻、举报浪费行为
餐饮浪费如何界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本规定所称餐饮浪费,是指在餐饮服务和消费中,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不珍惜、不合理使用或者不必要的废弃等行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制止餐饮浪费及其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个人应当遵守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行为规范,外出就餐时合理点餐、适量取餐,剩余菜品主动打包,践行光盘行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违反本规定的,可以向市民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餐馆饭店:诱导超量点餐最高可处一万元罚款
各类餐馆饭店是制止餐饮浪费的“主战场”。征求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从“食材采购、储存管理、加工制作、就餐服务、外卖配送”等各环节加强管理,同时遵守“配置小份菜、小份量主食;张贴或摆放文明用餐、反对浪费标识;设立劝导员;配备公勺公筷,提供打包服务”等规定。
对于诱导顾客多点菜的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对违反规定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鼓励学校、幼儿园食堂提供预订餐服务,减少因学生年龄、体质等个体差异造成的就餐浪费。商务宴请、婚丧喜庆等集体用餐的组织者应当合理选择用餐形式、用餐标准、餐品种类和数量,提倡移风易俗、理性消费,抵制铺张攀比等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