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获332万赔偿 张志超将获332万国家赔偿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1-26入狱15年后无罪释放,张志超商议领取国家赔偿
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对张志超案终于再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印证。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张志超、王广超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认定张志超实施强 奸并致死高某,侮辱高某尸体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故原审认定张志超犯强 奸罪、王广超犯包庇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张志超、王广超有罪。
2020年6月1日,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的金额为788。9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188。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600万元。
2020年10月19日,山东临沂,张志超在一段自拍的视频中表示,这些赔偿弥补不了15年遭受的痛苦和屈辱,希望得到公开的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