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曾春亮案一审宣判 曾春亮被判死刑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1-11同一年12月21日上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春亮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检方指控,2020年7月21日晚,曾春亮骑一辆电动车来到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组被害人熊某美家,因盗窃未果在作案现场睡着。次日凌晨被被害人熊某美发现后,引发打斗。曾春亮逃离后听闻乐安县警方在找他,心生恐惧,认为是康某帅报警致使自己无法正常生活,遂起杀害康某帅之念,于同年8月7日深夜,携带一把尖刀、衣物等来到熊某美家,先后持铁锤锤打、弯刀捅刺致熊某美死亡,然后窜至熊某美家二楼被害人康某国房间,持铁锤锤击正在睡觉的康某国及被害人巫某远头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并临时起意盗走手表、银手镯等物品价值7791。17元。
作案后,曾春亮在藏匿期间,又杀害桂某平。在此期间,曾春亮还先后盗窃豪爵摩托车一辆、鼎彭三轮车一辆、力帆摩托车一辆,总计价值3135元。检方称,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曾春亮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