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董事长被查 格力地产董事长涉嫌内幕交易被查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12-31一月前被通报批评
此外,一个月前,11月23日,格力地产和鲁君四因未尽职履行信披义务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通报批评文件显示,2016年8月,格力地产曾以6。78元/股的价格,以非公开方式发行4。42亿股新股,募集资金30亿元。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过程中,格力地产控股股东珠海投资应华润信托、广州金控、杭州滨创、玄元资管、铜陵国控、中航信托等6个定增对象要求,签署《附条件远期购买协议书》。
协议约定在格力地产定增股份锁定期满后一年内,若格力地产二级市场收盘价未达一定条件,珠海投资需向定增对象购买其所持定增股份。
但当约定的远期购买条件生效时,格力地产控股股东珠海投资并未履行上述远期购买安排,其持有的16。83%、41。11%股份因合同纠纷分别被华润信托、广州金控、杭州滨创、玄元资管申请冻结,累计冻结股份占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100%。
然而,格力地产一直到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部分冻结后才于2019年12月5日在对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上述协议签署事项,并称在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过程中不知晓协议的签订。珠海投资未将签署远期购买协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重大事项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就该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但在上交所看来,控股股东与定增对象签署附条件的远期购买协议,是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的重要内容。后续,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还因该协议所致纠纷被司法冻结,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鲁君四作为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参与一项重要协议签署,但未督促控股股东珠海投资及时告知公司相关事项并予以披露,对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