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孙女被判10年,爷爷性侵7岁孙女被判10年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12-04性侵孙女被判10年,爷爷性侵7岁孙女被判10年
今年6月,贵州一名7岁女童遭亲爷爷性侵的事件被曝光。据了解,女孩是留守儿童,因父母离婚,她和弟弟与爷爷奶奶生活在贵州。每晚奶奶只带弟弟睡,让女孩和爷爷睡,女孩都会被爷爷要求脱掉裤子。发现孩子生病,在医生的提示下,孩子母亲向重庆警方报案。经由渝黔检察机关协同办案,督促公安机关立案,近日嫌疑人杨某某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报道称,重庆一7岁女孩在检查中被医生发现阴部和肛周长满不明物,可能是严重的性病。随后,有医生发文证实了这条新闻的真实性。整个事件中,让人愤怒的不单单是7岁女孩得性病。而是在调查后,女孩性病原委被还原后的细思极恐和对人伦的颠覆与崩塌。据介绍,小女孩患性病的根源,可能来自于亲爷爷的长期性侵。 目前,小女孩已完成第一次治疗,后续治疗还在继续中。
真的是太气愤了,一个七岁的孩子被自己爷爷性侵,真的是再次刷新我的三观!爷爷固然是禽兽不如,可是孩子的其他家属呢?哪一位没有责任?仅仅留守儿童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大人的无知、忽视、不负责任。先不说奶奶是否知情,至少她的无知把孙女推向深渊,7岁的女孩哪有跟爷爷睡的道理?为什么不能爷爷带弟弟睡,奶奶带女孩睡?
小孩的父母也是如此,生了孩子就不对孩子负责吗?虽然需要外出赚钱,不能亲自抚养孩子,但平时连关心也没有吗?如果有关心,她们难道不会知道女孩跟爷爷睡?如果知道也能及时阻止。
还有性教育这块,我能理解现在很多家长很难开口去主动讲这些,而且对于农村而言,文化水平相对落后,性教育普及更是困难。但是考虑到熟人作案现在浮出水面的案件太多,必须得加强小孩子性教育,这不但需要学校去做,每一位家长也有这个义务去做这件事。
我自己就有两个女儿,我始终坚信,那些有关道德、伦理甚至法律层面上的因素,都是“亡羊补牢”,而关于未成年人、尤其上学前幼儿的自我保护教育,虽然必须也必要,但要指着未成年人去保护自己,那纯粹扯淡。
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就是别给任何异性机会,任何异性,包括我自己。
我很喜欢我的两个女儿,白天穿着衣服的时候怎么玩闹如何亲昵都可以,但女儿3岁以后,我从来就没有跟女儿在一张床上睡过觉,无论她们多大,就算哄她们睡觉,我也只能把她们哄睡着之后在旁边的地板上睡,即使我知道我不可能对女儿有任何伤害,但如果我睡在她身旁的时候,影响到她的,绝不仅仅是我的呼噜。
至于孩子回老人家,也是一样;老人喜欢孩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要求爷爷和姥爷不跟女儿一张床上睡觉,听起来确实有些过分,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后,即使老人不情愿,也并无异议并坚决执行,因为他们喜欢孩子也爱孩子,所以任何对孩子有好处的建议,他们也能接受。
这里,说说我的理由,这个理由也不是我自创的,而是大女儿在国外出生时,老外给家长们做培训时提出的几个建议。
首先,最重要的,那肯定孩子3岁以后,不建议异性家长与孩子一起睡觉。
这里说的异性,不仅是爸爸和女儿,也包括妈妈和儿子,至于其他亲戚,同理。
表达对孩子的爱,有很多方式,但与超过3岁的孩子一起睡觉,那叫溺爱;当然,如果做不到或者条件不允许的话,至少,让与孩子性别相同的家长,睡在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