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案重审仍是死刑 王书金案重审仍死刑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11-24王书金案重审仍是死刑,王书金案重审仍死刑
11月24日上午10时许,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王书金强 奸杀人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 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
王书金案重审仍是死刑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书金于1993年11月29日强 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强 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1995年农历八月初的一天强 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芳、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的一天强 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书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 奸妇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强 奸罪,应依法数罪并罚。王书金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情节及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王书金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遂以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 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