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增设春秋假 教育部回应增设春秋假期建议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10-31据了解,我国个别地区中小学已有放春秋假的先例。自2004年起,杭州市中小学除了寒暑假外,增设春假、秋假。春假和秋假时间为每年五一劳动节前后两周和11月的第一周。但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杭州春假取消。
实际上,2019年教育部就曾回应过“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表示由于学校假期调整涉及社会、家庭等方方面面,从近些年探索情况看,部分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均持积极而谨慎的态度。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春秋假,还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评估。
此次回应中教育部指出,此前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已分别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每学年的教学时间、社会实践、机动时间、节假日时间作出相应规定。如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游学等,节假日时间共13周;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 40周,社会实践 1周,假期11周。
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对假期的具体安排未做限制。
对于春秋假的设置,教育部答复称,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长的前提下,学校放假时间包括春秋假时间由各地、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