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不雅照被判赔1万 飞行员发前女友不雅照被判赔1万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09-11发不雅照被判赔1万,飞行员发前女友不雅照被判赔1万
因不忍前男友张某散发其私密照,威胁自己,前空姐媛媛(化名)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判张某向媛媛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后张某提出上诉。
9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媛媛处了解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目前为止,对方依旧不曾道歉。”媛媛表示,虽然此事目前已有司法结果,但她更关心张某所在单位吉祥航空公司的处理结果。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图据受访者
“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吉祥航空公司一工作人员10日回应红星新闻记者,有关该公司飞行员张某的处理结果,目前还未得到消息。而在此前的8月17日,吉祥航空已对张某予以停飞处理,并表示最终管理措施将依据事实和司法最终判决结果。
分手三年,却遭对方用不雅照威胁
一个多月前,媛媛在网上发布相关文章,自述在即将结婚前,遭到分手已3年的前男友张某用自己的私密照片威胁陪睡,甚至张某还将不雅照发送给了自己的朋友,对她造成了极大影响。
媛媛回忆,2019年5月,她突然收到陌生人的微信好友添加信息。成功添加后,对方称捡到了一个手机,里面有她的私密照片和亲友电话,“要我有空过夜的话就见一下,不然就把这些照片都发出去。”
媛媛称自己并未答应,但对方却把她的私密照片发给了她的两个朋友,让她彻底慌了。据她分析,能有这些照片的,只有曾经在同一家航空公司任职飞行员的前男友张某。媛媛与张某联系,对方却否认此事。此后,她先后到上海、重庆两地报警,经由警方网安支队调查,传播她不雅照片的账号地址就是张某的住处所在。
同时,红星新闻记者也在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仙桃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警方查明,2019年6月、7月,张某分两次通过微博私信的方式将媛媛的隐私照片传给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和四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对簿公堂,前男友一审败诉后上诉
媛媛对上述处罚并不满意。后来,在家人的鼓励下,她将张某告上法庭。“因为处理这件事,我工作也没了。”媛媛说,因耗费太多时间处理此事,请假太多,导致本该续签合同的她,在今年6月12日收到了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书。
4月10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经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媛媛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事后,张某在微博上发声回应此事,并表示自己已经提出上诉。张某称,自己确实注册过微信小号向媛媛发送不雅照片,但这些照片均是两人在恋爱期间通过正规方式获得,且自己也并未以此威胁其再次发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