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持锯虐杀4子女 母亲持锯虐杀四名亲生子女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07-17母亲持锯虐杀4子女,母亲持锯虐杀四名亲生子女
近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宗母亲因对生活失去信心欲杀死四个儿女后再自杀的案件作出复核裁定,核准了一审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事判决。
2018年1月26日早上八点半左右,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某村某小组的陈大爷当时在家里客厅看电视,跟他一起看电视的是大孙子陈甲(化名),另外两个孙女陈丙和陈丁(均为化名)在屋外面玩,小孙子陈乙(化名)在客厅进门右边的房间和他母亲宋某某一起睡觉。“过了一会我就看到宋某某出来叫两个孙女进房间去,陈甲听到了也一起进了宋某某房间,宋某某关了房门过了五分钟左右,我就听到大孙女陈丙在房间大喊‘阿公救命’,我急忙去推门,发现门被反锁了,就问‘阿梅怎么回事’,但是没回应,又听到大孙女喊救命,就去杂物间拿了一根铁棍将门砸开,门一开,宋某某就空手冲出来,也没出声,出了屋外面公路,我进屋看到两个孙子和大孙女躺在床上,满脸是血,卫生间门边丢了一把手锯,大孙女没穿衣服还在叫喊,小孙女在房间里,我当时一下就蒙了,不知发生了什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查明:被告人宋某某,女,1985年1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宋某某因对生活失去信心,萌生杀死四个儿女后自杀的念头。2018年1月26日9时许,宋某某将其四个子女哄骗进其位于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某村某小组5号家中的房间,并到杂物房拿了一把锯子返回房间,将门反锁后,即持锯子对躺在床上的小儿子陈乙动手,左手按住陈乙口鼻,右手持锯子锯陈乙脖子,直至断气不动。紧接着,宋某某在床上将大儿子拖近身旁,用同样手法,持锯子将大儿子陈甲锯死。然后抓住想逃走的大女儿陈丙,并持锯子锯陈丙的脖子,遭到陈丙极力反抗和呼喊求救,陈丙被锯伤脖子和双手,被害人的爷爷听到求救声破门进入房间,宋某某趁机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