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戴口罩骂警察获刑 拒戴口罩骂警察获刑详情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07-15在门头沟法院审理的路某诈骗案中,法院查明,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7日期间,被告人路某编造了自己有口罩厂货源,能够低价购买口罩的虚假事实,并骗取汪某等被害人购买口罩、测温枪共计300041元,用于消费和还债。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不具备供应口罩的能力,但仍捏造自己有口罩供应来源并销售口罩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路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4万元。
另外5起案件分别为:海淀法院审理的王某某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案,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平谷法院审理的马某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案,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大兴法院审理的赵某持刀殴打、恐吓小区保安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海淀法院审理的卢某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殴打小区保安致其轻伤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东城法院审理的北京某公司及其责任人李某某、宋某销售伪劣口罩案,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该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判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宋某罚金人民币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