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强制分类 北京推行垃圾强制分类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05-02明确分类责任。按照《条例》,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对于个人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行为,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先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促进垃圾减量。5月1日起,北京餐馆依法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勺、刀叉,宾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牙刷、梳子等用品。
发挥强制作用。建立市民监督投诉机制,由市城管执法局建立完善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全市设置了垃圾分类桶站、分类驿站11。3万余组,并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