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权点检查 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启动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05-01学位授权点检查,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启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于2014年—2019年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其中2014年—2018年为学位授权单位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阶段。
为我校正式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做好准备工作,现将近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学习领会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评估动员准备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2014年连续下发了一系列有关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合格评估、专项评估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系列文件附后),这些文件是开展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新形势下,国家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建设管理、质量评估、动态调整等方面工作发布实施的顶层设计和重要举措,对于各高校组织开展学科建设、质量评估和授权点动态调整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需要各学位授予单位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目前,学校正在起草制定我校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工作方案,拟定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在此之前,我们将国家有关文件予以发布和传达,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尽快组织本单位各授权学科(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的导师和学科团队成员学习国家有关文件,深入了解国家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政策导向、评估方式和评价体系,围绕“提高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入研讨本学位授权点未来建设和开展自我评估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并对学校开展自我评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