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疑月嫂传染自己一家索赔 能确定谁传染谁?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04-25协商不成或走法律程序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天津菩提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徐东友谊大道门店,公司尚未复工开门。
天津菩提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女士介绍,第一个月嫂身体不适,当时出现疫情,公司顾问说,如果不需要,可以退单,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杨女士还是想再找一个月嫂,顾问就推荐了第二个月嫂李女士。月嫂反馈的情况是,到达雇主家当天,杨女士就有发烧症状,以为是乳腺炎、堵奶,还帮忙解决了催奶问题。
过了几天,月嫂和雇主夫妇俩同时检查出阳性,虽然月嫂病毒浓度高,但并不能因此确定就是月嫂传染给雇主的,月嫂毕竟已经50多岁,熬夜护理婴儿,免疫力不如年轻人。而且,月嫂出门前身体健康,在家的丈夫和老母亲均未确诊,到了雇主家后,一直没有出去过。至于谁传染给谁,无法认定,公司因此不能完全满足雇主诉求。
朱女士说,公司同意全额退款给雇主,相当于两个月嫂前后白干了半个月。她拿不到工钱,也委屈,挺为难,但公司也做了工作,疫情期间,同意电话或微信道歉。此外,雇主要求赔偿18个月、每月1500元的奶粉钱,公司认为不能认定谁传染谁的病毒,出于对孩子的同情,考虑到孩子长大后会添加辅食,按照国内奶粉价格核算,同意补偿6000元的奶粉。因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建议雇主走法律程序。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黄春兰律师认为,因新冠肺炎存在传染性强、潜伏期长等复杂特性,目前杨女士无法证明是月嫂传染病毒致其生病而遭受损失,所以很难要求月嫂中心赔偿。期间,杨女士提出因疫情终止合同的要求,符合《合同法》关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规定,月嫂中心在不能确定第二次指派月嫂是否未携带病毒的情况下,应同意杨女士解除合同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部分或全部免除杨女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