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KO去世,谁该为此负责?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12-21学生被KO去世,谁该为此负责?
11月30日,成都水碾河一场格斗赛上,在读大二学生,22岁格斗初学者小龙(化名)被安排与金腰带拥有者的职业格斗运动员王某然对阵。比赛开始36秒后,小龙被对手王某然踢中左腹部后缓缓蹲下,随后陷入昏迷。
12月20日下午,记者从小龙的哥哥处了解到,因为心脏停止跳动,小龙已于当日上午9时许离开人世,目前家属正在配合警方对小龙的遗体进行尸检。
教练相邀参赛,称对方也是初级水平
今年10月14日,成都大二学生小龙偶然添加了教授拳击的吴教练微信,还一度付了100元上体验课。
今年11月,小龙收到吴教练发来的微信,被邀请参赛。微信聊天中,吴教练称对方也是初级水平,无论输赢小龙都将获得240元出场费。
据红星新闻报道,比赛前2天(11月28日),吴教练告知了小龙他的对手。比赛的公开资料上写明:王某然,3KO,11胜,0负,173cm,57kg。“他是57公斤,你可以保持在57,不需要减重了。”吴教练说。
据了解,小龙的对手王某然在成都格斗圈内小有名气,经营着一家泰拳馆,此前的战绩是11胜0负3KO,而小龙仅仅是一名没有任何实战经验的初学者,二人的实力水平并不在同一层级。
搏击赛受重伤不治离世
小龙的比赛是在当晚10点左右开始,比赛视频显示:起初双方都在不断试探,第33秒左右,王某然一脚踢中小龙的左侧腹部,后者随即单手撑地并缓慢蹲下,随后倒在地上,裁判立即叫停了比赛,医务人员上前进行急救。
当晚,小龙因为外部重创导致心脏骤停,生命垂危,在新华医院抢救了5个多小时后恢复心跳,但随即腹腔内开始快速大量出血,随即被转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12月1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开具的病危通知单中写明,小龙目前诊断:1、心脏骤停 心肺复苏术后PCAS;2、胸腹部外伤;3、心脏挫伤?4、消化道大出血;5、失血性休克;6、凝血功能障碍;7、代谢性酸中毒;8、肝挫伤;9、肾挫伤 急性肾衰竭;10、MODS(脑、心、肝、肾、凝血);11、低蛋白血症;12、气管插管术后。患者目前病情危重,需继续在ICU住院治疗。
12月20日,小龙不幸离世。据红星新闻报道,小龙哥哥透露,账上的医疗费已经花费26万元,“医院还有欠款,还没来得及去查。”截至12月8日,“协办方交了4万多元,主办方法人石某父母交了4万元,对方拳手王某然父母交了1万元,主办方一位股东交了1万元。”表姐小元(化名)透露,住院期间,王某然的父母也多次来医院。
谁该为此负责?
带小龙参加比赛的教练吴某自事件发生后,再未露面。他是否谎报了小龙初学者的水平?对此,吴某和主办方成都野蛮怪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各执一词。吴某向家属透露,自己明确告知主办方小龙是初学者,是主办方匹配对手失误。但主办方一位股东却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吴某宣称小龙有一年半的格斗基础。
自小龙出事后,警方已第一时间介入,比赛主办方公司法人代表石某和伤人拳手王某然一直在警方控制中,案件尚未有定论。
12月11日,“金腰带”拳手王某然的代理律师刘律师透露,目前王某然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刘律师同时质疑小龙在赛前已经得知王某然的水平,而王某然在赛前并不知晓对手是谁,“王某然一直觉得自己很冤枉”。
对于教练员和主办方在法律上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有律师表示:
如主办方未提示该选手,对方选手实力与其相差悬殊,最终造成该名选手受伤的,应当认定主办方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双方拳手的实力悬殊,主要取决于主办方是否知情不告知,放任了这场比赛可能会对该选手造成严重伤害的后果。至于教练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看教练邀请当时是否知道对手是谁,以及对手的水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