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按摩师反杀案 残疾人反杀入室行凶者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11-16殷清利提出,足疗店在闭店后,同时还是员工的临时住所。在足疗店已经关门的情况下,吕某饮酒后深夜强行破门入室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而且从门把手变形弯曲、玻璃门出现裂纹等情况来看,存在明显的暴力方式。熟睡中的于海义突然被惊醒,在面对危险的情况下,本身有残疾的于海义在力量对比上明显处于下风,他需要更强于对方的工具,才能保护自己。
殷清利认为,评判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不应过于苛责,而是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在特定环境下,要求防卫人是冷静理性的旁观者,防卫恰到好处,有悖常理常情。
焦点二:是否进行救助?
死者吕某的家属认为,吕某是该足疗店的常客,也曾留宿在此,当晚吕某拽门只是想进去做按摩,在门外也与于海义进行了沟通。吕某拽开门往里走,还没走到屋内,于海义直接就拿刀捅了吕某。
“一刀毙命,之后还用布擦了刀,是何其冷血。”吕某的女儿说。
对于对于吕某“入室行凶”的说法,家属提出疑议,“当时门没有锁,只是用铁链缠了一下。吕某晃了几下门就开了,但人只是进入第一道门,还没有进入到屋内,并不算入室。”
本案在公诉的同时,死者吕某家属还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丧葬费3万余元、死亡补偿65万、精神抚慰金10万,总计82万余元。同时要求判处于海义死刑。
于海义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律师指出,案发时于海义仅捅吕某一刀,并进行积极救助,不但将吕某送医,还垫付了部分医药费200元。不仅如此,于海义还觉得自己有罪过,想自杀,最后又主动归案,这在其他防卫案件中都是比较罕见的。于海义的行为应定性为正当防卫,这样更符合正当防卫的立法本意。
吕某的女儿则表示:“在送医后,医疗费用是我们自己家人支付的,并不是于海义支付的。”
庭审进行3个小时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