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故居再出售 蔡元培故居1.5亿挂牌出售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11-13在当时,这种样式的房子叫做“洋房”。这幢洋房黑瓦粉墙,泥壁木地,上下错落,前为平房,后为楼房,还有大小花园,附属用房若干,井一口。据说,这幢房子几乎就是民国著名女画家蔡威廉的作品,连围墙、窗花、铁门都是她亲手设计的。
建成后,蔡元培是否来住过,暂无一手资料论证。
“但当时蔡元培亲题了‘马岭山房’一匾,是确有此事的。”杭州历史学会副会长仲向平告诉我,在那附近,还有不少艺术家造的别墅,“当时国立艺术院(现‘中国美院’)就在平湖秋月附近,林风眠旧居也都在这一带。”
10年前曾以1000万易主 一场恩怨纷争绵延数年
1939年,蔡威廉因产褥热去世,留下六个孩子。
1989年,林文铮也去世了。其生前立有字据,该房产由其子女和外孙(共5人)共同继承,在房产分割归属到各人之前,全部交托子女之一的林徵明经管。
租客李某,自1991年开始,租赁使用该房产南侧这幢房屋。
1992年10月,林徵明的姐姐林探微与李某订立《房产转让契约》一份,约定李某支付给林探微5万元,李某现住的平房按占地面积划出53。6平方米的房产,归李某所有……该契约经云南省曲靖市公证处公证。
协议签订后,李某向林探微支付了购房款5万元。此后,李某在旧宅房屋一直居住着。
1998年10月至2005年8月,此处房屋的继承人,陆续将各自继承的产权赠予林徵明。其中,2005年8月,林探微及丈夫也将名下的该房屋产权赠予了林徵明。2005年9月,林徵明和配偶取得了玉泉路1号房屋的所有权证。
围绕房屋的纠纷也因此开始。
2006年1月开始,林徵明和配偶通过诉讼及申请执行的方式要求李某搬离,但李某拒不配合。
2010年7月,林徵明及配偶将玉泉路1号房屋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于张某夫妇,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006年至2014年期间,李某同林徵明夫妇、林探微(林徵明的姐姐)及当时的杭州房管部门打了3场官司,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夫妇与林徵明夫妇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015年11月,张某夫妇起诉至西湖法院,要求李某立即腾退房屋,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某腾退玉泉路1号房屋,赔偿张某夫妇2010年7月29日至2015年11月10日期间的损失30万元。
2017年12月,张某夫妇向西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湖法院于2018年1月强制执行到30万元并支付给张某夫妇,并在2018年7月对其进行了强制腾退。
自此,这座老宅终于安静下来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座老宅在2008年即已被鉴定为C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是历史建筑而非文保单位 允许买卖,审批后也允许修缮
这套房原先的恩怨纠纷,如今俱成过眼烟云。
据仲向平考证,玉泉路1号并不是蔡元培故居,是其女儿女婿的旧居。房子也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而是一幢“历史建筑”。
“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分属两个不同的级别。”仲向平说,保护建筑的级别,自上而下分为全国文保、浙江省文保、杭州市文保、杭州市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属于私人产物,只要有正规的产权证,是可以买卖的,并且其所有者应尽到保护义务。比如,需要修缮或改变使用用途时,要上报房管局、历保办等多个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动工。
玉泉路1号作为危房,是不能居住的,那么原拆原建或者今后的改造、装修,需在产权证规定范围内,不扩大面积,并保持原先的层高,风格尽量保持中式或者新中式。
仲向平认为,这套宅子“文化历史价值很高”,充满着故事,关于旧居主人蔡威廉夫妇、蔡元培,还有蔡元培的孙辈,故事一天一夜都说不完,都能写成一本书。“这处旧宅,和几个月前拍卖的西湖边长生路徐青甫故居一样,可以说,其后续的价值还远远没被发掘”。
“蔡元培故居”有多处
“其实,蔡元培在大陆的故居有好几处。”仲向平说。
如何定义名人故居?确定名人居住过一段时间,即可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