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男孩尾随女性 大连11岁女孩被害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10-26受害女童淇淇家人是根据地面上拖拽的血迹找到蔡某某家里的,可以想象蔡某某家中血迹肯定更多。
当淇淇家人找上门时,发现蔡某某的妈妈正在擦拭地上的血迹。
作案3天后,蔡某某因为未成年被释放回家,如今一家人也已经搬家不见人影,至今未向淇淇家人道歉,警察对淇淇父母解释“他们害怕来挨揍”,淇淇舅舅冷笑道“我们家孩子都死了,你还害怕挨揍呢”。
大人都害怕挨揍,何况孩子呢?孩子挨了7刀,那得有多疼啊。
自家孩子对别人家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如果自己被打一顿能让对方消气,很多人都会上赶着过来“被打一顿”才对啊,毕竟你做什么,都无法挽回人家的损失。
蔡某某家长带话表示要卖房赔偿,对此淇淇父母表示,什么都不要,就要小畜生偿命。对啊,房子没了可以挣钱再买,可是人没了呢?钱是万能的,但是却买不回生命。
从上面一件件事情中,不难看出,蔡某某能犯下这样的罪行,和他的父母有很大关系。
在蔡某某骚扰其他女性时,他们不是及时了解、制止、教育,而是一味轻信、护短、包庇,从不从孩子自身找问题,都是其他孩子的错,都是其他孩子污蔑自家孩子。
现在真的犯下这样的大错,又没有担当,躲着藏着,让人不齿,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混蛋,一点都不无辜,他们虽然不是凶手,却更似凶手。
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很多人对以年龄来界定“是否该负有法律责任”表有异议,毕竟每个人的发育状况不同,直接一刀切,不是有就是无,太过于不合理。
其实很简单,男孩子开始性发育是身体开始成熟的标志,能发生性关系的年龄,就是应该可以受到法律制裁的年龄。
蔡某某想要发生性关系,说明他生理上已经成熟了,完全应该受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