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咸猪手入刑案 上海首例“咸猪手”案件入刑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10-15首例咸猪手入刑案 上海首例“咸猪手”案件入刑
一直以来,发生在地铁、公交车上的“咸猪手”行为,让不少女性深受其害,但因地铁、公交上人员密集、发生肢体接触在所难免,很多受害者往往难以维权。
让人头疼的是,色狼好抓也“好放”,由于这类案件以往只作行政处罚,一般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因而,较低的违法成本也导致“咸猪手”屡次出现于地铁公交上,反复作案。
最近,“咸猪手”屡禁不止的情况就要改观了,这源于上海的一例案件。
8月26日,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
王某某所犯何罪?
他恰恰就是屡次犯案的“咸猪手”!
2019年7月1日18时23分至18时34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上海地铁八号线车厢里,紧贴坐在被害人左侧,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触摸两名被害女子胸部等部位,其中一名被害人为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