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药品管理法 最新药品管理法修正案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08-26新版药品管理法 最新药品管理法修正案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针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指出,该法为鼓励创新,加快新药上市,满足公众更好地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释放了一系列制度红利。
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资源税法草案。
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会以164票赞成、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该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何绍仁介绍,药品管理法是时隔18年的第一次全面修改。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药品管理法是1984年制定的,2001年2月修订,除在2013年12月和2015年4月因“放管服”改革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以外,没有进行大的修改,这次对药品管理法进行全面修改体现了“四个最新”。即把药品管理和人民健康紧密结合、坚持风险管理、对药品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法律的最高权威作用。
有记者提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在鼓励研发创新,保障药品的可及性方面有何举措?
刘沛介绍,2018年,创新药的申请比2016年增加了75%,48个新药获批。其中抗癌新药就有18个,比2017年增长了157%。全国人大在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过程中,在药品管理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同时增加和完善了十多个条款,增加了多项制度举措,为鼓励创新,加快新药上市,满足公众更好地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释放了一系列制度红利。
具体来看,一是重点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人体疾病具有明确疗效的药物创新。鼓励具有新的治疗机理,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罕见病的新药和儿童用药的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