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让住宅用地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05-24深圳出让住宅用地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5月24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将在6月14日起挂牌出让五宗地的使用权。这是深圳2019年首次出让宅地,也是继2018年12月以后,深圳时隔半年来再次出让住宅用地。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2019年来深圳首次出让宅地,同时也是继2018年12月以后,深圳此次主让地块的限制条件较多,该市时隔半年来再次出让住宅用地,还是一次性出让5宗宅地,但同时限制条件也是不少,不仅“限地价,竞人才房面积”,所建住宅更要限售3年。
根据公告显示,出让的土地均为居住用地,分别位于宝安区、龙华区、光明区以及坪山区,面积共约17万平米,挂牌起始总价154。35亿元,最高限制地价合计约223。84亿元。
其中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编号为A817-0609的宗地最高限制地价达到65。85亿元。
(图片来源:深圳市土地房地产交易中心)
公告指出,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竞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
这也就意味着,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