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打死儿子被捕 事情经过到底怎样?
作者:maman 发布时间:2018-03-24 09:29:251月5日晚上,泰州泰兴黄桥发生一起悲剧,因9岁(实则8周岁)儿子犯错,母亲在教育孩子时失手将其打死。3月20日,失手打死亲生儿子的陈某被泰兴检察院批准逮捕。
孩子临走前,有两句话:
“妈妈,我很孤单,我想要你陪我。”
“妈妈,你听我解释!”
这两句话可以看出,孩子心中很孤单,多次挨打,也能说明性格很倔强。
事情经过到底怎样?犯罪嫌疑人小陈哭着作出了供述。
2018年1月5日18时,小陈下班后发现儿子把手机弄丢了。
两人一起寻找手机过程中,小陈认为儿子说谎,用手背击打儿子2个耳光。
手机并没有找到,两人回到家中。小陈检查作业,发现儿子未完成英语等作业,更加生气,用木棍对儿子手心打了2下,责令当晚必须把作业全部做完。
儿子这天也很犟,迟迟不动手做作业。想到儿子之前有数次不做作业情况,她非常恼火,又用木棍殴打儿子屁股、手部等。
这个时候,小陈又发现儿子没保管好文具,更是火上浇油,觉得儿子老说谎,不听话。气愤的她用刀吓唬儿子:“你再说谎我就给你放血。”
“妈妈,你听我解释,不是这样的。”儿子惊吓躲到桌子底下,喊着解释,“妈妈,我很孤单,我想要你陪我,你可不可以不上班?”
已经失去理智的小陈以说谎缝嘴为由头,用缝衣针对儿子的嘴、腿、脚等部位戳了数十下。
2018年1月6日6时许,小陈起床后发现儿子身体异常躺倒在西卧室地上,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场后发现孩子已经死亡。
经法医鉴定,孩子符合被他人用易挥动的钝器反复打击致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损伤引起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合并肺脂肪栓塞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们教育孩子要有技巧和方法,打是最不可取的。孩子身体娇嫩,真的经不起这样的伤害。
教育方式不一定采取极端的手段,事后目前后悔不已,对于悲剧,作为母亲可以说最伤心的一个。
冲动是魔鬼,特别教育孩子的时候。
极端的教育,很容易导致极端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