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职业打假人,真的是知假买假
作者:maman 发布时间:2018-03-16 12:08:13
揭秘职业打假人是什么?做什么事情的?职业打假合法吗?昨天正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目前的主要事项,可是在各大消费者中隐藏着一种职业打假人!
一种汤料的外包装上未标注适宜人群,胡高因此购买了数十包,并将超市和厂商告上法庭。双方此前已多次对簿公堂。昨日,又到了胡高与被告、法院协商的开庭时间,在上次庭审结束时,胡高对被告喊道:“正好3·15,你喊记者来采访、报道嘛,你看他们(记者)是支持你,还是支持我?”不过,双方昨日并未如约开庭。
不做厨师,改行做职业打假人
“你晓得最近央视曝光的XXX火锅那事儿吗?其实,关键视频也是职业打假人进去拍的……”说起“职业打假人”几个字,胡高显得很兴奋,不时向记者吐露点“业内讯息”。
胡高生于1990年,四川人,小学学历,在从事“职业打假人”以前,他是个厨师。
2016年8月,胡高在成都某县一家餐馆当厨师,他从一家小超市买到了有异味的面包,拿去退货时,却遭到了老板的拒绝。老板否认自己卖过面包给他,“你凭啥子,把购物小票给我拿来!”
在垃圾桶里,胡高找到了购物小票,跟老板对质。对方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你要去告,就去告……”并嘟囔了一句“你们这种人……”仍然拒绝退款。此后,胡高才弄明白,自己被当成了职业打假人。
在搜集了一些资料以后,胡高做了一个重要决定,不做厨师了,转战“职业打假”的领域。
职业打假并非常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民事诉讼法》、《产品质量法》……这样的专业书籍成了胡高的必读品,一有空,他就会拿出来翻翻。涉及的其他法律条文,也一一从书店、电子书当中查阅。
找超市,找问题产品,写辩论意见,搜寻类似案例……从初期寻找超市过期食品开始,到查找食品的非法添加,胡高在重庆和四川两地开启了“职业打假”生涯。
除了挨打,他还时常受到威胁
“很多人,主要是商家,都觉得职业打假人好吃懒做,只知道重复、反复购买,并以牟利为目的,提起诉讼。”胡高个人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他觉得从业者非常辛苦,有时还冒着生命危险。
2017年,在一起与某餐饮企业的诉讼案中,胡高和其西南地区负责人对簿公堂。也许是因为庭审时言辞过于激烈,对方情绪激动,在休庭期间,说着说着就给胡高脸上来了一拳。
后经双方协商,打人者赔款4万余元。那场官司支持了胡高的诉讼请求,对该企业作出惩罚性赔偿。
除了挨打,胡高还时常受到来历不明的威胁。“短信、电话,辱骂、威胁,什么样措辞的都有……”
律师:“职业打假”有违立法原意
“我们是职业打假的团队,想邀请陈主任及您的团队加入。您有兴趣及把握吗?”前不久,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收到一条信息。
记者了解到,“职业打假团队”在重庆并不鲜见,不少律师或法律人士表示曾和这个群体有接触。“他们也有师傅带徒弟的传统,套路都无外乎那些,瞄准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判决,起诉或协商解决,以获取利益。”
“知假买假行为在食品领域,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这是近年来争议颇多的话题……”国内知名的消费维权领域律师陈晔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其内在动机到底是日常需要还是借此获利,司法实践中也确实难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予以判断,因为购买动机和目的可能涉及道德问题,而不属于法律问题。
在陈晔看来,未证明其购买涉案食品的用途,其主观上存在获取高额赔偿的明显故意,就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对正常的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也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今后应该会有进一步的规范出台。
纵深:“职业打假” 有这两种套路
记者采访商家、职业打假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梳理出“职业打假”的两种套路:
1。购买“瑕疵”商品,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以消费者的身份,促使其向生产者、销售者追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消费者的身份,向生产者、销售者追责;
2。购买大批“瑕疵”商品,轮流向职能部门举报、诉讼。向生产者、销售者追责,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谈判,协商让生产者、销售者作出赔偿。
不过,商家及法律人士表示,职业打假人在进行这些套路时,会事先摸清商家的底,查询其实有资本、经营状况等,看其是否“有资格”被打假,是否拿得出钱来。
前景:牟利性打假行为 将逐步遏制
随着“职业打假”的争议,执法部门也不支持此种做法,有的职业打假人还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
2014年,新《消法》的颁布,将消费欺诈的赔偿额度提高至“退一赔三”。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首次明确支持对食品、药品的知假买假。职业打假人又迎来“短暂的春天”。
2017年5月19日,最高法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指出,将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在最高法的文件出台前后,动辄购买几十件产品,然后以标签瑕疵向监管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索取10倍赔偿的“打假”案件多被驳回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