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指醉酒开庭 处理结果通报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7-11-07法官被指醉酒开庭,结果通报!
法官被指醉酒开庭,结果通报!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7日通报称,8月22日中午,魏凯扬(非党,现任芦洪市法庭副庭长)应同学杨某某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审判席上休息。魏凯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影响了庭审工作,损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我院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后续处理情况将进一步通报。
11月5日晚11时,@微永州发布微博称,“永州一法官拿审判台当床,导致休庭”。下午,魏凯扬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个事)不是真的”,随即挂断电话。而东安县法院纪检监察室一名荣姓主任称,网上传的视频已经看过了,目前法院正在开会研究。最终调查证明,微博所批露问题属实,魏凯扬被法院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并同时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
法官被指醉酒开庭,结果通报!
应该说,东安县人民法院从11月5日关注并高度重视舆情事件,安排纪检组迅速开展调查,到11月7日发布处理结果,可谓快速、积极,但此事件依然令当地司法部门形象扫地,显然,事发后依然狡辩的法官该吃点清醒药了。
首先,做为一名法官,当明白你的仪表代表着一方司法形象。《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十四、二十五条分别规定:“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加强自身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显然,做为一名堂堂法官,严肃的法庭上醉倒酣睡,实在有负民愿,有损法庭威仪和法官职业形象。
法官被指醉酒开庭,结果通报!
其次,醉酒判案,何谈司法公正?国徽、公堂、法锤都是严肃而神圣的,所以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所规定的法庭安全、秩序与程序。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显然,法庭法官醉卧酣睡,实属斯文扫地、藐视公堂,而即便勉强审案,醉眼迷茫、胡里糊涂之下,又如何保障审判结果公平公正?
最后,令地方司法形象严重受损。此次法官醉卧法庭事件发生于8月底,至少已三月有余,按照司法程序,法庭审判都有相关全程录音、录像与视频监控程序,那么,我们不由疑问:事发时旁边的陪审员、书记员都在做什么?难道没闻见魏凯扬一身酒气,看见其醉眼惺忪吗?此外,事发之后,缘何法院从上至下一片沉默?负责监管魏凯扬的庭长、院长们又都在忙些什么?
法官被指醉酒开庭,结果通报!
“奉法者强则国强”,习总书记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省部级主要领导研讨班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而做为执法者的法律工作者,更应该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如此才能让所言、所行有规矩,有底线。
初步调查,2017年8月22日中午,魏凯扬(非党,现任芦洪市法庭副庭长)应同学杨某某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审判席上休息。魏凯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影响了庭审工作,损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我院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后续处理情况将进一步通报。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
东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