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慈禧太后如何专权47年!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3-07同治三年(1864年),太平天国革命失败,清朝“心腹之害”被消除后,慈禧与奕之间日趋激烈的权力之争开始公开化。
同治四年(1865年)三月,“两太后谕责王信任亲戚,内廷召对,时有不检,罢议政王一切职任。”因大部分王公大臣为之求情,奕最终被撤销议政王而保留其他职务。《清史稿》卷221,《列传》8,《诸王》7,《恭忠亲王奕》。褫夺议政王称号是对奕的重击,也是慈禧排斥奕集团,进一步集中权力的进程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
慈禧专权的第二阶段,自同治四年三月至光绪十年(1865—1884年),历时19年。
在此期间,奕继续统领军机处与总理衙门,“像主妇和管家一样”([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张汇文等译,第2册,第68页),处于慈禧的严密控制之下,“事无大小,皆谨守绳尺,无敢偭越”(《清朝野史大观》卷1,《慈禧之侈纵》),“仅保位而已”(金梁:《光宣小记》,第15页)。不过,在有关宫廷内部事务等某些具体问题上,奕对于慈禧的专权仍有所抵制。如同治十一年(1872年),同治帝大婚后,慈禧面谕军机大臣:“今距归政不远,欲择日遍召大学士御前大臣六部九卿,谕以宏济艰难之道,惟养心殿地太迫窄”,其“意欲御乾清宫”。奕“窥其意,而先为几谏”,对曰:“着(原书按:着者,是之辞,京话如此。),慈宁宫是太后地方。太后遂止不语,后亦不遍谕于大臣”(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第508—509页)。又如同治十三年(1874年),奕联同奕、文祥等众多王公大臣,坚决阻谏同治帝重新修复被八国联军付之一炬的圆明园。修复圆明园乃慈禧之意,同治帝“曾以后意,明告谏者。”(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第504页)。由于众人的反对,这一工程被迫停止。然而凡重大政务,奕皆依慈禧旨意而行。如同治帝死后,在决定皇位继承人这一关键问题上,是由慈禧一言而定,奕同其他宗室王公、文武重臣一样,处于被动与从属的地位;慈安皇太后最终也只有服从慈禧的意愿。
可是,即使如此,对于慈禧来说,奕仍然是其专权的一个妨碍。光绪十年(1884年)三月,中法战争正在进行中,慈禧以“委靡因循”等理由,撤销奕一切职务,令其家居养疾;并全盘改组军机处,由礼亲王世铎出任首枢,紧要事件会同醇亲王奕商办。这次重大人事变更,史称“甲申易枢”。慈禧为独掌清朝军政大权,踢开最后一块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