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慈禧太后如何专权47年!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3-07揭秘慈禧太后如何专权47年!
同治初年,慈禧“甫经听政,诸事究未娴熟”(何刚德:《春明梦录》上,民国刻本,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第11页。),对各级官员的情况缺乏了解,加之清廷与列强之间交涉事务纷繁复杂,对太平天国的镇压又处于紧要关头,因此不得不在掌握决策大权的前提下,重用、依靠奕。奕身为议政王,统领军机处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这两个重要部门的主要成员,多为其亲信。史载,当时恭亲王“总揽大纲”,凡事“所承之旨,即军机之旨,所书之谕,即军机之谕,此亦事实之不可掩者也”(何刚德:《客座偶谈》卷1,民国刻本,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第9页);“军机处仅事承宣,久无实权,惟恭忠亲王议政时略可专断”(金梁:《光宣小记》,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15页)。
但是,奕“不是摄政者,最后的决定权不在他的手里。”([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张汇文等译,第2册,第67—68页)。事实上,当慈禧与慈安分别得到咸丰帝赐予之印,从而握有清朝一应政务的最后决定权后,她们就获得高居所有宗亲贵族之上的法定地位,而垂帘章程的确定,使这种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而且使她们代表幼龄皇帝行使皇权的做法,得到制度上的确认与保证。奕虽然“颇有大权”([英]濮兰德、白克浩司:《慈禧外传》,陈冷汰等译述,上海中华书局,1917年版,第40页),对于慈禧的专权起有一定制约作用。但说到底,仍是慈禧行使皇权的得力工具。
慈禧专权的第一阶段,是清朝最高层内部基本做到求同存异的短暂时期,也是所谓同治中兴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