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医保新政策 北京医保政策解读!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7-06-092017年北京医保有什么政策?不少朋友关注北京的医保最新政策,这最新的医保政策是什么呢?只要是北京医保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在燕达医院手续后,在此就诊都可以按照北京的报销政策进行就医直接结算。下面小编为您解读北京医保政策:
2017北京医保新政策 北京医保政策解读!
2017年北京医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1、非京籍
参保人员除“单位应缴未缴”这一原因外,一律不能补缴社保,中断后也不能以个人名义委托机构缴纳社保费用。
2、北京市城镇户口
参保人员可以在断保3个月内,个人委托当地的市级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为缴纳。只能补缴1992年10月至2011年7月之间的社保,2011年7月后的社保不予补缴。断保超过3个月即使转到人才或职介,医疗保险也会有6个月的医疗观察期,6个月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转由单位继续缴纳的,没有医疗观察期。
【小提示】
办理社保代缴业务,要先将档案调到当地人才。具体流程为:
1、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取调函
2、持调函到单位将档案取出
3、持北京银行借记卡、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届时只要自己每个月将足够的保险金额存入该借记卡即可,最低缴费金额为698。79元,其中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每月10元的档案保管费。
由上可知,北京社保断了是可以补缴的,北京社会保险费补缴政策如下:
申请条件: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
办理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5、“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6、工资支付凭证原件7、劳动合同原件
办事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北京医疗保险再出新政策: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北京市城镇人员,只要按月缴纳一定数额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住院看病就能跟有单位的人一样得到报销。退休后,报销更优惠,每月只交3元钱,看门诊、住院都能享受到与单位退休人员一样的待遇。这是日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该市自由职业者制定的一项新政策。
医疗改革关系到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我支持医改,但我希望这次医改能真正集合中国人民的智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医改道路,解决人民看病难和贵的根本问题。我觉得医院、药店应该用“无形的手”来主导,同时加上政府“有形的手”,对医疗实行宏观调控。
2017北京医保新政策 北京医保政策解读!
二、2017年北京医保政策解读: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将可以二次报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其中,包括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中乙类应先行负担的费用等六项。
据统计,全市160万参保城镇居民将享受此项政策。今年是大病医保政策实施的第一年,2013年度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将按照2012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为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进行二次报销。5月底前报销费用将打入个人参保账户。预计本市2400多名大病患者将受益,再次报销约7000多万元。
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同时,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本次出台的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四大类人员,包括学生儿童、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残疾人等。
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北京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已启动,每年4月报销费用将打入参保存折。去年大病患者5月底可拿报销费用。
市人力社保局特别提示参保居民,大病医保依据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报销,就医时请参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医,以确保就医报销数据完整,报销费用准确。同时,参保居民要坚持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就医。在社保卡丢失补换期间,参保居民需留好就医单据,手工报销时,医疗费用也将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如参保居民需查询就医报销明细,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查询个人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三、北京医保政策的解读
(1)释疑大病保险基金钱打哪儿来?
大病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建立大病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预计人均筹资标准为1000元,但是其中财政补贴已经达到了860元,大体一年会筹资8000多万元。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医保基金的筹资财政今年的补贴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部分钱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基金实施监督管理。
大病保险基金结余时,转移至下一年度用于大病保险支出,累计结余达到当年应筹资额度的50%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保局会同财政局适当降低下一年度大病保险基金划拨比例。大病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可以从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补入,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予以解决。
(2)该政策是否和民政医疗救助重复享受?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这个政策与民政医疗救助不能重复享受。据悉,民政医疗救助是针对困难群体参保后,在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医疗救助部分,医疗救助按照个人自付部分报销60%支付,门诊报销费用最高救助每人2000元,住院部分最高救助每人3万元,此外,9种重特大疾病史最高报销70%。此次出台城镇居民大病二次报销之后,这部分享受民政医疗救助的困难人群在享受完医疗救助后,如果自付部分还符合大病报销政策的,依然会按照大病政策报销。
据悉,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本市的大病保险工作,在年度医疗救助工作截止后,应将上一年度本辖区社会救助对象、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95周岁及以上老人等民政对象享受医疗救助的信息,于每年2月10日前提供给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