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或允许放射性核废物出口 日本欲出口核废物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8-09日本或允许放射性核废物出口,日本欲出口核废物
日本《朝日新闻》7日报道,经济产业省正在考虑修改有关规定,以便允许日本向国外出口大型放射性核废物。日本现有法律禁止核废物出口。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造成福岛核电站断电,三座机组相继堆芯熔毁,大量放射物泄漏。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已决定报废福岛第一和第二核电站。
《朝日新闻》报道,报废核电站会产生大量放射性废物,包括重达数百吨的蒸汽发生器等大型设备。这类废弃物占用大量空间,日本核电能源业界希望能放宽相关出口限制。
日本《外汇及外国贸易法》规定,禁止出口放射性废物。
《朝日新闻》报道,经济产业省正在考虑能否在遵守禁止出口核废物的基本原则下,以颁布行政令的形式,制定例外规定。比如批准核废物的有限出口,条件包括核废物需在出口对象国再利用,可出口核废物仅限蒸汽发生器、给水加热器和核废料运输贮存容器等。
这家媒体报道,日方设想的出口对象国包括正在推动核电站报废的美国和瑞典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