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昏迷前留纸条称被扎近200针 女子参加培训后中毒昏迷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3-04-02回应:正在组织调查
3月31日,晨意帮忙记者联系到蒋先生口中为妻子打针的王某。王某对于这一说法进行了否认,“我没有给她注射美容减脂针,只是给她敷上了外涂的减肥药,这是燃脂用的,我自己也在用,其他人也在用,都没有问题。”
王某称,培训活动是一个姓纪的老师组织的,她因为学过美容,被请过去讲解美容知识,之前和蒋先生的妻子王华并不认识。“3月24日晚6点多,我给王华涂了外敷的减肥药后,离开去吃饭。晚上7点多,我回去给她换了第二种药,8点多我们一起回了酒店。当晚10点多,她给我发消息说有点不舒服,我想着她大老远过来,生病了没人管,去敲了她的房门,将她送去了医院。”
王某告诉晨意帮忙记者,中间王华发生了什么,她不清楚。“我给她涂东西的时候,只用涂上药并裹上保鲜膜,没有注意她身上有没有针眼,也不知道谁给她打过针。”
王某称,3月30日,她去石家庄看望了王华,得知王华只要解毒后休养就行了。“我也把我知道的情况,跟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讲了。”
王某口中的纪老师则告诉晨意帮忙记者,“目前正在与卫生部门协调。没看见谁给王华打针,也不清楚具体是谁操作的。”
“开设的课程里,没有打针这个项目。”纪老师称,他组织的是一个交流会,例如交流骨盆修复这一类的手法。他认为,打针是参会的学员私下交流时进行的。
3月31日,晨意帮忙记者联系到安平县卫生健康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他透露,针对王华的遭遇,目前该局已经介入调查,了解情况,并且经过开会讨论后进行了上报。
律师:建议报警查明药物成分及违法行为人
王华该如何维权?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目前维权的首要事项是及时报警,查清药物的成分及违法行为人。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于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其全部毒性药品,并处以警告或按非法所得的五至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致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A型肉毒毒素就是我们俗称的“瘦脸针”,早在2008年,国家就将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由于A型肉毒毒素毒性剧烈,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因此,刘凯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在注射A型肉毒毒素时必须选择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的医疗美容机构,诊疗科目应具有相应的医疗美容科目。同时,注射A型肉毒毒素的操作者也应具有主诊医师资格,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且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